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同居关系
婚姻财产
收养法
夫妻债务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离婚赔偿
律师文集
同居关系
婚姻财产
收养法
夫妻债务
离婚起诉书
婚姻纠纷
婚姻自由
离婚赔偿
婚姻动态
文章案例
文章列表
能不能要精神赔偿
2018年7月9日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sjlhfcls.cn/
甲乙在孩子出生之日起分居到现在。后来甲有了外遇,就以没感情为由乙提出离婚,乙要求:要孩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还另外要甲赔偿自己精神赔偿费50万元!甲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认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四种情况下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
一般外遇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不产生损害赔偿的问题。但是如果和他人同居,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文章来源: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律师:
袁丽
[上海松江区]
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电话:15221750032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sjlhfcls.cn/art/view.asp?id=919333493518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忠实原则之于离婚损害赔偿
2.能不能要精神赔偿
3.妻子擅自堕胎丈夫可否索赔
4.养儿7载非亲生 丈夫状告妻子索赔
5.离婚时哪些情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5221750032
律师微信平台
QQ在线交流
站内导航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快速咨询
请输入咨询内容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221750032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