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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哪些情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2018年6月20日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sjlhfcls.cn/
离婚时哪些情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
4、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
文章来源: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律师:
袁丽
[上海松江区]
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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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2217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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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jlhfcls.cn/art/view.asp?id=91786578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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