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同居关系
文章列表

离婚时婚前同居财产如何析产

2018年6月20日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sjlhfcls.cn/
  本文为你介绍了离婚时婚前同居财产如何分割的知识。同居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非法同居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下文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一,针对此问题法官解释说: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针对此问题学者解释说:

  同居期间财产应分情况处理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就此问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婚姻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雷明光说,2001年4月颁布的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财产。新法还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废除了高法以前公布的:“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如双方共同生活达到一定期限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说,婚前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仍属于一方所有,这其中就包含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至于如何处理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雷明光说,大致可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情况是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不能按双方共同所有;另一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同居纠纷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阅读。


文章来源: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律师: 袁丽 [上海松江区]
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
电话:15221750032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sjlhfcls.cn/art/view.asp?id=917865785110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2019年如何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 2.同居期间对子女抚养处理方法
  • 3.关于同居析产的分析
  • 4.非法同居财产应如何析产?
  • 5.离婚时婚前同居财产如何析产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5221750032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221750032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