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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

2018年6月20日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sjlhfcls.cn/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关系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文章来源: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律师: 袁丽 [上海松江区]
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
电话:152217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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