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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
2018年6月20日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sjlhfcls.cn/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关系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文章来源: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律师:
袁丽
[上海松江区]
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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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2217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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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jlhfcls.cn/art/view.asp?id=91786578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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