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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买房有什么风险?

2023年1月6日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sjlhfcls.cn/

有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也有以买房为目的的结婚。

为了解决购房资格问题,以及为了规避相应税费,有的人会选择通过结婚登记的方式来实现买房的目的。

比如,一方有钱一方有购买资格,两人一拍即合领了证,房产登记在有购房资格的人名下。双方约定房子归出钱一方所有,双方离婚时通过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出钱的一方。

再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两人领了证,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等房屋升值之后两人离婚,一方拿房产,双方对于房屋价值及增值部分进行协议分割。

这些都是“假结婚”买房,“假结婚”买房有什么风险呢?

1、结婚的目的本来是为了买房,但是买完房之后一方不同意离婚了怎么办?

双方是不是夫妻是以登记为准的,是国家认可的,两人领了证就是夫妻了,不管目的是什么。如果一方想解除婚姻,必须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两人就得打官司了。

2、财产混同

两人的重点是房子,但是如果双方迟迟没有离婚,又没有签订婚前或婚内协议的话,那么法律推定,婚内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房贷谁来还?没按时还怎么办?

“假结婚”的两人往往对贷款的承担进行过约定,但是对于银行来说,这样的“内部”约定对其是不产生效力的。如果没有及时偿还贷款,那么两人都可能面临失信、被执行等风险。

4、房产分给谁?

两人如果真的闹到诉讼离婚的地步,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进行了按份共有的登记还好说一点,如果没有进行特殊登记,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五五开。

5、继承风险

夫妻之间可以相互继承。万一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有权继承房产。这样就与双方协商时的意愿相违背了。

6、税费怎么承担?真的会节省税费吗?

双方协议进行处理的,相应机关也无法判断双方结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会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办理,比如过户。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协商好,两人诉到了法院,那么法院就要来审查财产的情况。曾经有个案件,双方都确认是“假结婚”买房,两人根本就不熟,现在一方不同意过户,法院判决一方要配合过户,至于税费,不能省,当事人须按照合同价款全额补缴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文章来源: 松江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律师: 袁丽 [上海松江区]
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
电话:152217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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